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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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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1)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征;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按年计算、分月预缴;
  (3)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年计算,年度终了后30日内缴入国库;
  (4)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并报送纳税申报表;
  (5)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结付利息的储蓄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向储户结付利息时代扣代缴税款
  (6)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储蓄存款的利息所得,其居民国(地区)与我国(内地)签订的税收协定(包括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分别签订的税收安排)规定的税率低于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的,可以享受协定待遇,但须提交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表;协定税率高于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的,按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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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南财会网 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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