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会计信息网:湖南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7月18日,2014年湖南省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在各自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4年年初预算安排的116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8大类重大民生政策性资金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将选择20项重大产业类专项试行全过程公开。这是湖南省财政厅将预算公开作为深化预算改革的重点内容,通过倒逼机制促进科学规范管理采取的改革举措。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湖南省委《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湖南省财政厅按照省委明确的改革任务,全面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据悉,在湖南省委明确的319项具体改革任务中,湖南省财政厅牵头和并列牵头的有64项,参与的有136项,合计200项,是任务最多的省直单位。
湖南省财政厅厅长郑建新说,财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厅党组坚持推进改革不等靠、不拖延、不推诿,迅速启动了财税体制改革相关前期工作。今年,湖南省财税体制改革将着力推进5大类、44项重点改革,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完善收入征管机制。一方面,调整收入预算编制办法,收入任务由约束性改为预期性,淡化收入任务考核。调整财政收入政府绩效考核办法,由重增幅改为重质量。建立财力分配与收入质量挂钩约束机制,挤出水分,做实收入。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在全省加强收支预算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特别强调,“要坚持事实求是,决不能为了完成任务而收过头税、虚增收入”。另一方面,稳步推进税制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自去年起先后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实施营改增试点,减轻了企业税负,带动了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对铅锌矿石、石墨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改革试点,促进了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目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范围扩大到除涉密部门外的所有省直单位,97项重大民生政策性资金分配结果公开,14个市州本级和31个县市区启动了预决算公开工作。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今年压减到126个,压减幅度达到50%,重点规范专项资金审批权限和流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压缩资金分配自由裁量权。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省级超收收入除按法律和中央规定安排必要的开支外,其余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以后年度编制预算时再调出。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除省本级外,今年14个市州本级都开始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并选择19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推动出台湖南省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和实施细则,将债务管理纳入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并初步建立了债务预警机制。
理顺省以下财政体制。在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尚未明确划分的情况下,对省与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行了初步探索。并且,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地区间均衡协调发展。目前,省财政厅正在抓紧研究调整对困难地区的财政体制问题。
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积极构建“六位一体”的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即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推动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机结合,优化管理流程,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开展公私合作(PPP)模式试点,印发了试点方案,拟选择5个项目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开。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推动出台了湖南省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和试点方案,决定选择7个项目试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积极支持和配合其他领域改革。主要是根据《绿色湖南建设纲要》,大力支持建立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运用高科技信息化手段强化对种粮面积的监控,提高农业补贴精准性、指向性;启动市县第三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格规范津补贴政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支持新一轮并乡(镇)合村试点;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支持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解决上一轮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支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郑建新表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省财政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进程,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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