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内容讲解学习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一)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概念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
(二)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主体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并依法对违法会计行为行政处罚权。(财政部门是政府监督实施的主体)
2.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三)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可以依法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
(2)对单位的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
(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4)各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
(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微信扫一扫加入网校公众号,①免费获得“会计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等信息提示;②免费获取会计考试题库、会计高清视频教程、实务操作课程等资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指“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及税务师”等会计考试)
网校★★高通过率,良好的口碑~~只要您有信心掌握我们网校的学习资料,我们就有信心保证您可以顺利通过我们的湖南会计考试,取得您梦昧以求的会计上岗证!因为这就是我们信心的保证:往年顺利通过湖南会计考试的学员考生QQ真实聊天记录(点击此查看)(绝对真实记录,绝无虚假)
相关财会信息
网友跟帖 跟帖共0条 查看网站评论
标题: